龙口市委、市政府以“兴建大市场,发展大流通,把龙口建设成为胶东乃至环渤海地区的物流中心”为目标,坚持“谁投资谁受益”的原则,立足区位优势,注重政策激励,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市场,专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。
  1、新建专业市场享受城市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,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、综合开发费、城市管网配套费、消防设施设备费、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等由地方政府收取的费用,减半征收。
  2、对新建专业市场给予一年的试营业期,试营业期内免收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;国地税三年内由龙口市市场发展管理局代缴。
  3、对进入专业市场经营的业户,三年内免收卫生费、治安费等服务性收费。
  4、购房即可享有入驻龙口市城市户口指标,子女入托、入学、就业均享有本地居民待遇。
  5、市政府设立奖励基金,对招商引资有直接贡献的机构、个人进行奖励。对竣工,市政府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的外资额﹙经有关部门认定并折合美元﹚累计分档计奖:10万美元至50万美元﹙含10万美元﹚按3‰;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﹙含50万美元﹚按4‰;100万美元以上按5‰奖励项目直接引介机构和个人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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